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
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,各设区市、各县(市、区)科技局,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,赣江新区创新发展局,各有关部门,各有关企业:
为进一步推进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高质量完成,我厅组织开展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攻坚专题督导。根据各地各部门工作需求和建议,结合《关于组织开展江西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赣高企认办[2023]6号)相关工作流程,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将组织实施2023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按照长年申报、推荐,集中受理、审核,定期评审、报备的工作方式,2023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由设区市人民政府、赣江新区管委会推荐,截止时间为9月12日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,强化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工作,对重点企业做好针对性辅导和服务,确保申报、推荐、认定工作有序开展。
2.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第二批、第三批企业前置审查时间由两个月内完成调整为一个月内完成,确保后续工作的开展。
3.除上述调整外,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,企业申报材料、申报方式及推荐、审查、评审等工作流程不变,按《关于组织开展江西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三、联系方式
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
地址:省科技厅高新处813室
联系电话:0791-86253831、86253496
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
2023年7月31日